.
基金会的基本条件
.
(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
(二)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万元人民币;
.
(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
(四)有固定的住所;
.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
成立基金会所需材料
、申请书(需注明基金会的背景、类型、名称解释、业务范围、设立必要性基金来源等)
、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登记的文件
、章程草案
、住所证明和验资证明
、理事名单、身份件明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
、秘书长专职承诺书(本人签字并盖所在单位人事部印章)
.
.
成立基金会需注意事项
)办基金会是在民政局审批、有效期年、每年都需年检
)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不得由现职国家工作人员兼任
)基金会法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近日,为遏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和肇事肇祸多发问题,持续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下发《关于2019年治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常态长效、综合治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全力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易分网看到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