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职业编码:3-02-03-04),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同意建立消防民政有色金属航空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函》(劳社厅函[2007]113号)和《关于印发第十七批铝制品制作工等26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8]1号)精神,北京清大东方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具备培训资格,并已登记备案),即日起展开初、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培训,开始面向社会招生,具体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和条件
从事和即将从事消防安全工作,并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年龄宜为18-65岁,身体健康,男、女不限)。
二、培训内容
消防控制室监控、消防安全检查、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采用中国消防协会统一编写教学讲义、习题集)。
三、收费标准
初级收费:贰仟陆佰贰拾(2620)元;中级收费:叁仟贰佰捌拾(3280)元。
报名电话:13366933417 010-69230050 田老师
报名地址:北京市大兴区观音寺南里海北路11-9号 消防学校#消防学校#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易分网看到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