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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两江新区注销营业执照代办 12年经验办理公司税务注销

      2019-05-13 16:07:58发布,长期有效,31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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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两江新区注销营业执照代办 12年经验办理公司税务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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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内容:
    工商注册、公司注册、专利申请、专利变更、专利转让、专利技术分析、专利技术拆分、专利驳回复审、执照办理、工商注销、代理记账、企业注销、税务清算、公司注销、买卖公司、个体工商户注销、公司税务注销等

    纳税人注销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申请税务注销前,应当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1)纳税人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 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是指企业在不再持续经营,发生结束自身业务、处置资产、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等经济行为时,对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税、股息分配等事项的处理;
    ◆ 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或者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应当进行清算的所得税处理;
    ◆ 企业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或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应视同企业进行清算、分配,股东重新投资成立新企业;
    (2)纳税人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应在申请办理注销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3)出口企业应在结清出口退(免)税款后,申请办理注销。
    3. 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应当在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之前申报办理税务注销;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税务注销。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易分网看到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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