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价对象: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二、评价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评价内容及标准:对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上一年度工作进行评价,具体评价指标见附表。
四、评价程序:
1、评价申请。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提出申请,根据考核内容提交相关绩效评价材料。
2、专家评审。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省内孵化器专家及相关人员,对绩效评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评价内容进行打分,以截尾均值作为最后得分,市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3、公示结果。考核结果经审定后,在黄山市科技局网站等媒体公示五天,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不影响结果的,按评价成绩予以奖励。
五、评价成绩及奖励
1、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分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档。考核得分在80–100 分(含80分)为优秀,60–79分(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孵化器评价结果为优秀的,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支持,支持方式为事后奖补。
六、本方案由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解释。评价指标根据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需要逐年进行修订完善。
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
序号 考核项目 最高分值 考核内容 验证材料
1 孵化面积 5分 拥有可为入孵企业提供办公楼、加速器厂房等生产经营活动用房及公共区域的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 房产证复印件、场地租用合同协议等
2 孵化器总收入 10分 孵化器综合服务、物业、投资、项目等总收入300万元以上 收入证明、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等
3 孵化器内企业总收入 10分 孵化器内企业年度技工贸总收入8000万元以上 科技部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系统数据、入孵企业财务报表、管理台账等
孵化器内企业上缴税收、就业人数 10分 孵化器内企业上缴税收10万元、就业人员1200名以上 入孵企业纳税证明材料、社保证明、管理台账等
4 新增孵化企业及在孵企业总数 12分 年引进企业不少于10家且在孵企业总数80家(含)以上,为新引进企业提供企业开办、资质审核、登记注册、入孵场地修整方面相关免费的代理和孵化场地服务 孵化企业营业执照(地址为梅林大道89号)、孵化协议等
5 当年毕业企业 5分 年度申报毕业企业2家以上。 毕业企业申报材料
6 申请和授权知识产权数量 12分 年度孵化企业申请和授权知识产权共计80项以上。 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和授权通知书
7 孵化器内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 10分 年度有1家企业申报高企认定或申报高企培育认定。 高企或高企培育申报资料
9 针对孵化企业开展的各类公共性服务活动 15分 一次性针对6家以上在孵企业开展的公共性公益服务活动,年度不少于6次。主要内容为:
1、帮助企业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大赛
2、形成了创业导师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组织企业参加各类管理、技术、政策咨询培训活动;
3、组织企业参加各类投融资、人才招聘活动;
4、其它由科创组织或依托科创资源开展的面向孵化企业的公共性服务。 1、开展服务的通知;2、服务计划;3、服务图片;4、相关服务活动的记录等
10 成功案例 6分 年度取得成功案例6个以上 1、成功案例事例经过(企业盖章,负责人签字确认);2、相关证书、图片等资料。
11 推进孵化工作情况 5分 按时上报有关统计报表,主动报送工作信息,积极参加孵化器主题活动,配合科技部门推进孵化器各项工作。 相关报表、工作信息、活动证明
合计 100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易分网看到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