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是法人设立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这也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行为,对设立的法人进行监督的行为。导致营业执照延期申请的原因有很多,那么营业执照延期申请怎么办理?
一、营业执照延期申请怎么办理?
办理营业执照延期申请的方法: 申请人可以直接到企业登记场所提出申请外,也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非固定形式提出。申请人以非固定形式提交行政许可申请的,应当在提交材料的同时,提供申请人或者经申请人依法委托的代理人详实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委托文件等。申请人以信函方式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许可机构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应当是有关申请文件、证件的原件,申请文件签字、盖章应当真实、有|效。营业执照延期申请书没有固定的格式,只要写明申请事项、申请理由就可以了。
二、如何补办营业执照
1.要是营业执照遗失,先要做的先是登报说明。
2.工商局办理以下程序:
(1).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加盖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定),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或者董事会决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加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书面决定,由股东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4).是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的,应当提交加盖企业集团母公司印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是参股公司的,还应当提交企业集团管理机构同意的证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名称变更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新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7).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营业执照延期申请的注意事项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变更营业期限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2.《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以上就是联贝为大家讲解的内容,如果您遇到了难点问题或者您对以上内容有疑问或者您还想了解相关资讯可以与我司取得联系,不论您是要进行公司注册、公司变更、代理记账等业务都可以咨询联贝,我司有一批经验丰富的团队,将为您提供贴心的服务,让您放心且安心。我们能给创业者完善的服务和疑难解答,在您的经营道路上,我们一路同行。ws
黄浦公司清算组备案时间需要多久?
在我国的公司企业一旦不能继续经营下去的时候,就需要向相关单位,提出破产清算的申请了,以此来宣布该公司企业在法律地位上能够被注销,而其中的流程自然是有规定的,那么黄浦公司清算组备案时间需要多久?
一、公司法清算组备案时间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第六章注销登记第四十二条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二、破产清算组的含义是什么
破产清算组,是指破产宣告后依法成立的,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接管破产企业并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总管破产清算事务的专门机构。破产宣告后,破产财产的管理和清算工作繁杂沉重,加之大量的法律事务和非法律事务掺杂其间,因而远非法院的人力物力所能胜任,故有必要成立专门的清算机构。破产清算组是破产程序中重要的一个机构,它具体管理破产中的各项事务,破产程序进行中的其他机关或组织仅起监督或辅助作用。破产程序能否公正、公平和高|效率地顺利进行和终结,与破产清算组的关系为密切。
三、什么时候要开始公司清算
1、公司自行清算的启动
公司法上的清算是指非因破产原因而在破产程序之外进行的清算,即公司的解散清算。根据《公司法》184条规定,公司因下列情形而解散的:
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2、公司强制清算的启动
强制清算主要指在公司自行清算无法启动时,通过公权力的介入而开始的一种解散清算。现行法律规定,主要指通过法院指定清算组开始清算。
1.提请强制清算的主体:债权人和公司股东。
2强制清算启动事由: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故意拖延清算的;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和股东利益的。
以上就是联贝为大家讲解的内容,如果您遇到了难点问题或者您对以上内容有疑问或者您还想了解相关资讯可以与我司取得联系,不论您是要进行公司注册、公司变更、代理记账等业务都可以咨询联贝,我司有一批经验丰富的团队,将为您提供贴心的服务,让您放心且安心。我们能给创业者完善的服务和疑难解答,在您的经营道路上,我们一路同行。ws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易分网看到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