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或销售特殊货物:应纳税额=当期销售额×征收率;
3.进口货物进口环节: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
4.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
当期进项税额=当月发生的购进货物支付的准予抵扣的进项税+上月结转来的未抵扣完的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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