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 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指出要在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的基础上,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有关事项。具体体现在扩大即办范围、简化税务注销前业务办理流程、减少证件、资料报送等。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的重要举措。各地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并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本通知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一、公司注销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3.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4.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公司简易注销的办理流程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简易注销公告(强制清算终结和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除外),公告期满45日。
2.领取或下载企业简易注销相关登记表格。
3.提交材料,向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4.领取核准通知书。
三、公司注销先税务后工商
到税务局办理注销企业,分为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和未领取的。
1.有结存发票(含所有发票)的纳税人,需要先在开票系统中作废未使用的发票,携带作废发票到发票窗口验旧缴销;若发票已经全部填开使用,也需要先到发票窗口验旧发票。
2.使用金税盘或税控盘的纳税人在操作完上一步骤后,需要抄税(当月数据),然后填写《注销企业防伪税控设备登记表》。
3.综合窗口注销报税后,纳税人需要到信息大厅注销金税盘或税控盘。
4.以上步骤操作完以后,准备注销前需要填写的各种表单,填写完毕以后到综合窗口办理。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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