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易分网!
loading
免费发布信息
·上海 [切换]

      上海公司注册 公司在职员工能否做其他公司的股东

      2020-08-24 10:05:35发布,长期有效,169浏览
    • 置顶
    • 定时刷新  |
    • 收藏  |
    • 举报  |
    • 信息详情

    上海公司注册 公司在职员工能否做其他公司的股东?

    在职员工能做其他公司的股东,只要单位的公司章程没有明确规定就可以,在实际生活之中,职员是其他公司股东的情形是比较常见的,但是为了避免不当竞争的发生,担任其他公司股东的职员,一般都不能是在职单位的管理者。

    一、在职员工能否做其他公司的股东?

    1、如果只是一个公司的普通员工,在别的公司担任股东是没有限制的,但如果是高|级管理人员就会受到《公司法》及原公司章程的限制,不得自营同类业务。如果是公司普通员工但与公司签订有竟业禁止协议的,不仅在位期间不得作为同行业其他公司的工作人员,在辞职后的规定时间内也不允许,当然只是作为股东则不受限制。

    2、在《公司法》的相关条款中,只规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在职期间负有竞业限制义务。但是,普通员工是否负有竞业限制义务,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对此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这个要看公司内部有无管理规定、禁止同业竞争协议等约定。

    二、成为股东的条件

    1、原始取得

    指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而取得股东资格。原始取得又可分为两种情形:

    (1)设立时的原始取得。即基于公司的设立而向公司投资,从而取得股东资格。通过这种方式取得股东资格的人包括有限公司设立时的全部发起人,股份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和认股人。

    (2)设立后的原始取得。即在公司成立后,增资时,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的方式而取得股东资格。

    2、继受取得

    继受取得,也称为传来取得或派生取得,即通过受让、受赠、继承、公司合并等途径而取得股东资格,取得股份的受让人、受赠人、继承人、继受人就成为公司的新股东。

    3、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是指股份的受让人,依据《公司法》所规定的转让方法,善意地从无权利人处取得股票,从而获得股东资格。由于善意取得不用依赖于转让人的意志就可直接取得股权,因此它是一种特殊的原始取得方式。

    并不是所有的在职职员都可以成为其他单位的股东,需要明确该股东的职位,若是属于监事,或者是高层的管理人员,此时担任其他公司股东的行为就是违法的,职员可以选择退股,或者也可以选择辞职。若是由于是其他公司股东的关系,给在职单位造成了损失,那么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以上就是联贝为大家讲解的内容,如果您遇到了难点问题或者您对以上内容有疑问或者您还想了解相关资讯可以与我司取得联系,不论您是要进行公司注册、公司变更、代理记账等业务都可以咨询联贝,我司有一批经验丰富的团队,将为您提供贴心的服务,让您放心且安心。我们能给创业者完善的服务和疑难解答,在您的经营道路上,我们一路同行。ws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易分网看到的,谢谢!

    首发网址:https://www.fenl161.com/sh/gongsizhuce/212779.html
    查看全部上海公司注册信息
    发布一条上海公司注册信息
    • 相关图片

    上海公司注册 公司在职员工能否做其他公司的股东

    • 您可能感兴趣
    • 上海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