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女厅官又出事了!被曝不仅敛财还跑官要官
9月11日,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副巡视员张丽丽因严重违纪被双开,并移送司法。
看法记者注意到,这名46岁即升至正厅级的女干部长期在天津港任职,并因失察等问题在天津港爆炸事件后被撤职,降为副厅级。
双开通报显示,此人除了敛财,还跑官要官,以及不按要求报告个人去向。
这名女干部46岁即升至正厅级
女厅官张丽丽被曝不仅敛财还跑官要官
公开简历显示,河北黄骅人张丽丽1965年4月出生,今年才52岁。而早在2011年10月,她就获任南开区区委副书记,位列正厅级。当时,她仅46岁。
自天津大学毕业后,此人直接进入天津港务局工作,直至2011年8月升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在这个职位上待了仅仅俩月,她便转任南开区,任区委副书记、区长。
两年之后的2013年8月,此人返回天津港集团,成了一把手——党委书记、董事长。不成想,两年之后的天津港爆炸事件将其推上舆论关注点。
天津港爆炸资料图
中央在该事件的调查报告中建议,对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多名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建议对张丽丽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降为副局级非领导职务。因为她未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内设职能部门和下属管理单位督促检查不到位,对公司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失职渎职问题失察,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2016年7月,关于张丽丽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获得通过,确认给予其撤职的决定。一年之后的今天,张丽丽被双开。通报显示,她不仅敛财、大吃大喝,还违反组织纪律,跑官要官,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晋升。除此之外,此人还不按要求报告个人去向。
据天津市纪委消息:日前,经中共天津市委批准,中共天津市纪委对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副巡视员张丽丽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张丽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跑官要官,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晋升;不按要求报告个人去向;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消费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钱款,涉嫌受贿犯罪。
女厅官张丽丽又出事了
张丽丽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天津市纪委审议并报中共天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丽丽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张丽丽简历
张丽丽,女,汉族,1965年4月出生,河北黄骅人,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5年12月,任天津港务局规划建设处副处长;
2003年1月,任天津港散货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2004年7月,任天津港散货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
2006年1月,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
2007年2月,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东疆建设指挥部总指挥;
2008年5月,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工程师、东疆建设指挥部总指挥;
2009年1月,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东疆建设指挥部总指挥;
2010年5月,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总工程师、东疆建设指挥部总指挥;
2011年7月,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东疆建设指挥部总指挥;
2011年10月,任南开区委副书记、副区长(正局级);
2011年11月,任南开区委副书记、区长;
2013年8月,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6年3月,因对天津港“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局级非领导职务;
2016年5月,任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副巡视员。(天津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