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同一单位、工程中标单位非申报单位、工程中标日期晚于合同签订日期。
3、项目经理非建筑工程专业、在任职时非一级注册建造师,属超范围执业、在开工后变更注册至另一单位、项目经理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取得日期晚于项目中标日期。
4、项目未提供图纸、工程立面图纸不清晰,且未能反映相关项目为单体建筑、项目的图纸无设计单位出图章、设计人员注册的执业印章、工程提供图纸未能反映相关考核指标。
5、合同协议书明确发包人建设内容与合同名称及竣工验收内容不符、未提供工程合同专用条款、合同签订日期早于直接发包情况报告书签发日期。
6、提供的设备购置发票不清晰,未能反映相关的设备名称及技术指标,则是不予认定的。
7、一级注册建造师重复注册。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易分网看到的,谢谢!